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广东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程序,拟聘用刘清清等6位同志为我校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广东实验中学人事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广东实验中学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51号
邮政编码:510055
联系电话:020-83889168
传真:020-83868108
广东实验中学
2017年1月13日
易贤下载网:2016年广东实验中学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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