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镇人社事招公告〔2017〕1号》文件,我院2017年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已经开始。详见镇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zhenjiang.gov.cn/ 通知公告栏,关于镇江市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应聘对象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31日至1999年1月3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基准日期为每批次公告发布的当月月底;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3月1日为止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
(二)报名方式:1.应聘者到招聘单位直接报名;2.外地应聘者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真实、准确填写《镇江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发至jszjyyrsk@126.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资格审查: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招聘单位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与考核
考试采取专业面试或技能操作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百分制。技能操作测试内容为与岗位相适应的技能和操作水平,采取百分制。
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并于考试(考核)结束一周内在镇江市卫计委网站、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考核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应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家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从该岗位考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手续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审核后,按规定在镇江市人社局、镇江市卫计委、各招聘单位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名单公布或应届毕业生毕业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1—88912816(市卫计委监察室),0511-8534080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0511-88912868(市卫计委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