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航道局是负责全省航道建设、维护、管理,保证航道安全畅通的事业单位,所属基层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辖区通航水域航标的设置、迁移和撤除工作;恢复漂移、流失、损坏的航标;承担辖区航道的测绘,向相关单位、船舶提供航道尺度的信息及变化情况;采集与航道有关的水文信息;承担航道机构管辖的船闸、拦河坝操作运行和管理工作等职责。为加强我省航道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9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全日制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
7.符合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省航道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2月20日9:00至2月22日16:00
(二)报名地点或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连同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箱地址见《广东省航道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邮件标题为:考生姓名+所报职位代码。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省航道局网站(http://www.gdwb.gov.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人报考多个岗位者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至2017年2月24日,资格条件审查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应聘人员。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贴上本人彩色证件照(报名时的同一张照片),连同个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应聘人员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笔试。
时间定于2017年3月4日9:30。
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和航道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省航道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报考船舶驾驶及轮机类岗位的,面试采用实操方式进行。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站和广东省航道局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站和广东省航道局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6年12月31日。
(二)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报考单位根据需要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3372612
监督投诉电话:020-83392830
广东省航道局
2017年1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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