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女子学院是山东省唯一一所全日制公办女子高等院校,已有60年办学历史。其前身是始建于1952年的山东省妇女干部学校,1987年升格为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山东分院,1995年随中华女子学院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1996年开始举办普通专科教育,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改制为普通本科院校—山东女子学院,是全国三所女子普通本科院校之一。
学校占地1000余亩,拥有两个校区,老校区位于济南市市中区,新校区坐落在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区。学校现设有外语学院、教育学院、文化艺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院、旅游学院、社会与法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基础部、继续教育学院、齐鲁国际培训学院、妇女研究所、儿童心理与教育研究所、社区建设与发展研究所、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等教学和科研机构。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和科研强校战略,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大力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在广大教师中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项目、推动单科进修、专业进修、学历进修、交流访问等培养方式,积极地、有计划地选送优秀中青年教师到国内外一流大学和研究机构研修交流。通过制订实施系统的科研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和鼓励教学科研人员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全面促进和提高学校的科研水平。学校现已成为山东省培养女性人才、研究妇女理论、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重要基地,是国内办学规模最大、办学理念先进的女子高等院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女子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名(中级)。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1年5月8日以后出生);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6、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二)岗位条件
1、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要求。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按时毕业,并确保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具备所从事专业岗位要求的教学、科研能力。
3、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规定和条件。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女子学院网站(www.sdw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山东女子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个人详细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电子信箱,电子邮件的主题词格式为“姓名,学历、学位,应聘的专业岗位”(如:王华,研究生、博士、英语专业)。报名专用电子信箱:renshichu201@163.com
报名时间:2012年5月8日至5月25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资格审查
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在二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给予回复。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应及时登陆个人邮箱,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进行资格复审。相关证明材料包括:《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应届毕业生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所在院系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另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材料),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还应提交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对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学校按通过资格复审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试讲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教师岗位的基本素质和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理论素养、创新能力等是否符合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
试讲和答辩满分各为100分,成绩按6:4比例计算,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按百分制汇总出最后得分。
学院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学院主页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考核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多种形式,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由学校组织在省级医院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应聘人员可以申请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单位进行,且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聘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山东女子学院人事处
邮编:250300
联系电话:0531-86526032联系人:王老师杨老师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进行。
山东女子学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山东女子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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