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
(一)笔试科目:岗位专业知识。卷面总分100分,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
(二)笔试时间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同跟进),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四)资格复审。面试前,组织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五)面试采取微型课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按笔试50%、面试50%计入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