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组织
考核之前,拟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资格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学校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程序
1.考核分两轮进行,包括教学试讲、面试两个环节。
(1)教学试讲:根据招聘的岗位,确定一门核心课程试讲(具体内容另行通知),采用说课的方式,试讲成绩当场公布,教学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教学试讲成绩×50% +面试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