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人社公共服务队伍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就购买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岗位招聘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30名,主要从事基层人社公共服务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灌南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四)身体健康,有吃苦耐劳精神。
三、报名
1.报名所须材料:报名者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灌南县2017年购买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岗位招聘报名表》一张(见附件,正反面打印填写。)以及考试费100元。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2月 13 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灌南县人社局人才流动管理办公室(灌南县集中办公区8号楼740室) 联系电话:83968833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方式,闭卷答题,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5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及基层人社公共服务相关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单位举办培训辅导。
领取准考证:2017年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考生持身份证(代领人需持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到灌南县人社局人才流动管理办公室(灌南县集中办公区8号楼740室)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弃考。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 gnhrss.gov.cn/)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依据达合格线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是日常表现、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况,在纪检、监察、公安部门有不良记录的视为不合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可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核准聘用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 gnhrss.gov.cn/)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投诉举报,及时核查处理。举报电话:0518-83968215 0518-83968833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有关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首聘3年合同,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执行,缴纳社会保险;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17年1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