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刘桥镇公开招聘食品快速检测人员1名。工作地点为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刘桥分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食品、食品检验、化学(仪器分析)专业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会事业,工作认真负责,愿意为食品安全监管做出奉献;
3.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本人或其父母、配偶户籍在本镇且长期居住的。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6日 -2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刘桥分局(刘桥镇政府便民服务大厅西边)。联系人:顾德强;联系电话:18921481183。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持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报名者在报名时,经资格预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3)报名人数达1:3比例,才可组织面试。
三、面试
1. 资格预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问答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认知、计划、协调、应变及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合格后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刘桥镇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安排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刘桥分局工作。
3.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4. 食品快速检测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当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5.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六、管理体制及相关待遇
招聘的食品快速检测人员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刘桥分局、刘桥镇人民政府对其实施管理和考核。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月工资在2500元左右。
七、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
1.本公告由刘桥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