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天生港镇街道敬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堂勤杂工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格条件
1、南通市区户籍,身体健康、遵章守纪,无不良记录;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20日以后出生);
3、初中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一定的烹饪基础。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 2017年2月3日—2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周六不休)。
2 .报名地点: 港闸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办民政科(港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前楼304室),联系人:严女士,联系电话:85608806,邮编226005。
3 、报名方式: 报名可采用现场方式进行。委托他人现场代为报名的,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注意事项:
(1)报名者如实填写《敬老院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
(2)报名时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同时交验身份证、学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获得的各类资格认证、表彰奖励证书等;
(3)报名者须对照招聘条件如实填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三、考试
考试形式、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录聘人数 1:1的比例 依总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员。考试成绩、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名单将在港闸经济开发区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政审着重了解应试者的政治素质、现实表现、业务能力等。
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如需递补,则依总分按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依据考试和政审情况,经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3天。
六、聘用和待遇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试用3个月,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人员身份为劳务派遣。工资福利待遇实施绩效考核和“按岗取酬”,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试用期间敬老院食堂勤杂人员月工资执行南通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继续留用者,月工资执行南通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一经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港闸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办负责解释。
天生港镇街道敬老院
201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