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报考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有效材料,每位报考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⑵现场报名时,须提供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东台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临床类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③往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17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与单位签约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④社会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户籍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⑤招聘岗位必须的其他相关证件。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终止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⑶预约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在东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东台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临床类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将报名表和上述要求的相关材料传真给报名机构审核。在领取笔试准考证(考核通知书)前,须提交相关材料原件供报名机构复核。
⑷开考比例为1:2(详见《东台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公开招聘临床类工作人员岗位表》);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⑸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考核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