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等文件的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会系统事业单位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正式备案的广州市属市局级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创办于1964年,目前属于暂不分类的事业单位,经费来源渠道为财政核补。工作业务范围包括承担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承担工会干部教育;承担有关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工程技术和其他学科的研究;开展国内外教育合作和学术交流。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广州市总工会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广州市入户条件。
(二)通用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或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具有本科、大专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2、应聘人员须提供各层次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材料一览表》(附件2)。
3、要求应聘人员提供业绩材料均为近五年内有效材料。
4、年龄要求、从业经历时间、业绩情况等项截止日期为报名第一日。
5、报考人员所持学历及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符合《广州市总工会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中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代码要求,“专业及代码”栏的专业采用《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附件4)。个别特殊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供相关专业材料(提供由毕业院校学生管理部门盖章的成绩单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海外博士的所学专业或国内博士个别特殊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供相关专业材料(海外博士提供博士论文及科研成果,国内博士提供由毕业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及相关科研成果),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三)岗位资格条件
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广州市总工会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可不受职称限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应聘人员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进行网上报名,按提示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23日上午9:00至2017年3月2日16:00时止。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可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广州市总工会网站http://www.gzgh.org.cn/web/default.aspx、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www.gzvtc.cn/htm/news/news/default2.asp?cataid=75等网站查询公开招聘公告。
(2)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的考试报名系统,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
(3)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如无明确报考职位或报多个职位视为报名无效。
(5)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申请;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人员不接受报名申请。
(6)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的考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并于笔试开考前自行打印准考证。
(7)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才能开考。对于在首次报名时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专业技术类招聘岗位,经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批准,在相同报考条件下,按开考比例1:2延长报名时间,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参加笔试(将另行公告)。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3月下旬或4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按30%计入综合成绩。
4、笔试内容:
笔试按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岗位两类。
(1)教师岗位笔试内容:教育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涵盖教育学、教育心理、德育和师德教育、课程与教学的基本理论与实践、现代教育技术基础与应用等内容);高等职业教育特别是专业和课程的基本理论与实践,通用知识。
(2)其它岗位笔试内容:从事该岗位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申论(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高等职业教育管理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所考内容不指定考试用书。
5、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总工会网站、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网上公布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广州市总工会网站、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对象是拟参加面试人员,如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或未参加资格复审,将按笔试合格成绩高低排序递补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3、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详见《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材料一览表》(附件2)。
(四)面试
1、面试人员、时间和地点: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在广州市总工会网站、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网站公布。
2、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笔试且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岗位,按资格复审合格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每组面试考官小组评委为9人,设主评委一名,主持面试工作,评委小组中外聘评委不少于评委总数1/3,评委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3。
4、面试内容:
面试按岗位分为教师岗位(说课、试讲、答辩环节)和其它岗位(结构化面试)两类进行。
(1)教师岗位(包括说课、试讲和答辩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三个环节均采用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说课成绩(25%)+试讲成绩(25%)+答辩成绩(50%)。
(2)其它岗位(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等。采用百分制评分。
5、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面试应聘人员宣布面试成绩。
6、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名单。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面试成绩相同,可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人选。
7、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总工会网站、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网上公布考试综合成绩。
(五)体检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学院支付。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考察工作小组,由学院人事、纪检监察、用人部门相关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3人(含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待遇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总工会网站、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2、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各岗位聘任类别及级别详见《广州市总工会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3、取得广东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按照《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335号)的规定,申请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后,方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办理确认手续期间,按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政策暂定岗位。
4、因专业资格系列不符合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聘任条件的,暂时不能以相应的级别进行岗位聘任,必须服从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的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安排。专业资格系列转评后通过岗位聘任才可享受相应的待遇。如考生咨询,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有责任告知学院相关聘任规定,以便于考生决策。此类人员一经报名,则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五、纪律要求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纪律与监督要求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小组由中共广州市纪委派驻市总工会机关纪检组和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纪委相关人员组成。
广州市总工会招聘咨询电话:020-83188131,监督电话:020-83188081。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咨询电话:020-87693662;监督电话:020-87691850。
广州市总工会
2017年2月9日
附件:
1、广州市总工会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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