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期广播电视事业发展需要,更好地服务全区经济社会事业,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工作人员整体业务素质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质量,充分发挥区委区政府的喉舌作用,经宿豫区政府同意,宿豫区广播电视台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不含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年龄、学历等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考生须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学历。现役军人、在读有学籍人员不得报考。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3、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三年内未受过党(政、团)纪处分;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社局和区广播电视台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区广播电视台、中国宿豫网(http://www.suyu.gov.cn)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简章、岗位简介表、体检标准、考察标准等)。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7 年 2月13 日至2 月 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休息日正常休息)
2、报名地点:宿豫区人社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楼,事业单位管理科310办公室(宿迁技师学院大门东侧),联系电话:0527-84465736
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宿豫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经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办理报名手续。不接受其它报名方式。
3、报名时考生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以及本简章、《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所有证件和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水平证书等原件及一套复印件。未按时提供所有证件、材料原件和照片的,视为放弃。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报名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5、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放弃。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占60%,综合知识占40%,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中国宿豫网(http://www.suyu.gov.cn)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面试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由区人社局和区广播电视台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思维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其中02岗位(电视新闻主持人)面试包含出镜面试,出镜面试成绩占其面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在中国宿豫网(http://www.suyu.gov.cn)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中国宿豫网(http://www.suyu.gov.cn)公布。
体检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广播电视台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4版)执行。
考察结束前,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考生为已婚人员的,须提供县(区)级及以上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未按时提供上述所有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聘用审批
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宿豫网(http://www.suyu.gov.cn)公布。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宿豫区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0527—84465759
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豫区广播电视台
2017年2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