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吕梁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达3:1岗位的公告
截至2017年2月9日18时,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达3:1的岗位有:
1、 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中心,专业技术3;
2、 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中心,专业技术4;
3、 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中心,专业技术5;
4、 市教育局宣传信息中心,专业技术;
5、 市林业局林业技术推广站,专业技术3;
6、 市水利局水土保持技术推广站,专业技术;
7、 市公安局巡防协警管理中心,管理岗位2;
8、 市公安局巡防协警管理中心,专业技术1;
9、 市卫计委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专业技术;
10、 市卫计委中医院,中医综合医师3;
11、 市卫计委中医院,脑病科医师2;
12、 市卫计委中医院,影像(含超声)科;
13、 市卫计委中医院,心电图;
14、 市民政局荣军医院,临床护理2;
15、 市民政局荣军医院,临床医生;
16、 市住建局建筑节能办公室,工勤岗位1;
17、 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市直机关门诊部,专业技术2;
18、 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市直机关门诊部,专业技术3;
19、 市人民医院,心理门诊医师;
20、 市人民医院,儿科医师3;
21、 市人民医院,影像(含超声、介入)2;
22、 市人民医院,影像(含超声、介入)4;
23、 市人民医院,心电图室(包含肌电图)2;
24、 市人民医院,检验科3;
25、 市人民医院,病理科1;
26、 市人民医院,病理科3;
27、 市人民医院,药学部1;
28、 市人民医院,药学部2;
29、 市人民医院,病案室2;
30、 汾阳医院,内科医师1;
31、 汾阳医院,外科医师1;
32、 汾阳医院,妇产科医师1;
33、 汾阳医院,妇产科医师2;
34、 汾阳医院,儿科医师;
35、 汾阳医院,儿科、新生儿科医师;
36、 汾阳医院,医学影像科医师1;
37、 汾阳医院,护理3;
38、 实验中学,专业技术6;
39、 实验中学,专业技术8;
40、 卫生学校附属医院,儿科教师1;
41、 卫生学校附属医院,微寄教师;
42、 艺术学校,专业技术2;
43、 艺术学校,专业技术5;
44、 高级技工学校,专业技术2。
以上44种岗位目前均未达到3:1的比例要求,仅供参考。望广大考生结合岗位要求和自身条件,理性选择报考岗位并及时缴费。
中共吕梁市委组织部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