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其他证件等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和材料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2)报名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3)报名时由现场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局纪委、监察室进行复审。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申报,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或应聘材料不齐全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4)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复审后,取得《面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