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不低于1:3。若达不到该比例,将取消本次招聘或相应减少招聘计划。初审合格的人员由市民政局、市社会捐助工作中心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形式。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综合文字能力等,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权重为50%。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权重为50%。
2、根据笔试成绩,按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倍,按实确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公开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考生主动放弃的,在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