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查内容及分值
1、钢琴独奏(100分):自选曲目(一首),限时3分钟(请选择最能体现本人技巧的乐段,同一乐段请勿重复)。
2、钢琴即兴伴奏(100分):指定曲目(一首,使用简谱),限时5分钟,其中视谱准备时间为2分钟,实际演奏不超过3分钟,只能弹奏一遍。钢琴即兴伴奏的“调”范围为一升、一降、两升、两降。
3、声乐(100分):自选曲目(一首),限时3分钟(请选择最能体现本人演唱技巧的唱段),不用话筒,必须清唱(演唱前可在钢琴上起调)。
4、才艺特长(100分):限时3分钟,包括“器乐”与“舞蹈”两项,考生可任选一项;“器乐”指钢琴与电子琴以外的其他乐器,自选曲目,自备乐器,不得使用伴奏;“舞蹈”不包括体育舞蹈、交谊舞,不得带舞伴,服装、道具、伴奏音乐、播放器(具有网络功能的除外)自备。
四项考查成绩按照30%:20%:30%:20%折算出专业技能最终成绩,最终成绩满分100分。
二、考查时间
2017年2月19日(星期日)上午7:15
三、考查地点
无锡市东绛实验学校(小学部新校区,原校区的北面)
四、考查流程:
报到——上交手机――抽签——候考——按考查内容顺序进行考试
1、集中抽签。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依次抽签,抽签后,在《专业考查抽签情况一览表》上填写签号、姓名。按抽签号领取签号牌,核对无误后将签号牌佩戴于左胸处,进入休息室候考。
2、依次由休息室负责老师通知,携带全部个人物品候考,分别进入“钢琴独奏与即兴伴奏” 、“声乐与才艺特长”考场参加考查,考试结束时,会有一声哨响,主考官宣布“本场考试结束”,考生离开考场。
3、考试结束后,考生到候考室领取物品,交回签号牌,领回手机,方可离开考点。
4、考生依次参加考查,未考查考生一律在休息室等候,不准离开。
五、注意事项
1、考生请于考查当日上午7:15至考查地点音乐考生休息室(知本楼一楼C101室)报到,参加考查。7:30尚未报到的取消其考查资格。
2、考生报到时请带好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3、为保持考场安静,器乐请预先调好音,不得在考场及周围包括走廊调音,不得在考场周围作发声练习、器乐演奏等练习。
4、考生请自带手表以便掌握考查时间。
5、考试时不得向考官介绍个人姓名等基本情况,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考查成绩。
6、咨询电话:13861888096 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