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政府购买劳务)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报考条件
招聘岗位:
辅助管理岗位,人数2名,工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熟悉常用办公设备及软件,具备较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
报考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3.身体要求: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符合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时间
1.报考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携带《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见附件)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主楼911室进行报名,联系电话:0513-59000393。
2.报名时间:2017年2月20日—3月10日。
三、考试
用人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电话通知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主要内容: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形象举止、普通话、实践能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察。有大学生村官工作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聘用与待遇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少于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薪酬待遇约2500元/月起。本单位不提供食宿,请自行解决食宿问题。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考全过程接受南通市城乡建设局纪检组、组宣处、质监站监委会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电话:0513-59000391
六、本公告由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