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娟,女,四川大学法律硕士(法学)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职位,总成绩列该职位第3名。因怀孕未能参加公务员录用体检。用人单位对其进行了考察,考察合格,并暂缓录用。近期,刘娟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公务员录用体检,体检合格。
赵玫瑰,女,山东大学法律硕士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邹城市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职位A,总成绩列该职位第1名。因怀孕未能参加公务员录用体检。用人单位对其进行了考察,考察合格,并暂缓录用。近期,赵玫瑰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公务员录用体检,体检合格。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1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职位拟录用人员刘娟、邹城市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职位A拟录用人员赵玫瑰进行公示。公示期共7个工作日,自2017年2月16日至2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537-2967956、2967002。
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