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力量,经高港区人民政府、泰州市审计局批准,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人数
财务审计人员3名,工程审计人员1名。
二、选聘范围和对象
泰州市范围内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较强的敬业和奉献精神;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2月19日后出生;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76年2月19日后出生;
4.具备公开选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泰州市高港区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5.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1.公布选聘公告
通过高港区人民政府网及相关媒体向社会发布本公告。
2.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0日—3月3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机关大楼905室(高港区港城路8号)。
(3)报名方式:报名主要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将电子报名表发送电子邮件至:ggsjjbgs@126.com(发邮件时,请注明“高港区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公开选聘+姓名”)。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正确理解本《公告》规定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泰州市高港区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可从指定网站下载),同时提交报名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或复印件。(网络报名人员可将上述证件扫描后上传至指定电子邮箱)。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不足3∶1的,相应核减岗位计划。
(6)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于2017年3月7日凭本人身份证至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机关大楼905室(高港区港城路8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分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和岗位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4.资格复核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分跟进),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2)对参加面试人员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核。届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因资格复核不合格或放弃等出现岗位缺额的,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5.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
6.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笔试),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体检后各步骤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考察
按照干部考察程序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8.公示与选聘
对拟选聘人选通过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聘工作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六、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泰州市高港区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966131,0523-86966546
监督电话∶0523-86966183
指定网站∶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网www.gaogang.gov.cn
附件1:泰州市高港区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