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2016年毕业的我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开发区和新区生源),定向公开招聘3名幼儿教师(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蔡乡中心小学幼儿教师1名,市湖滨新区黄墩镇中心小学幼儿教师1名,市洋河新区仓集镇中心小学幼儿教师1名。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1.报考对象:限于列入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定向招生计划,入学前已按规定签订定向委培协议,2016年已顺利毕业(按时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的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生源报考。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3、按规定,报考人承诺:录用后在招聘单位(农村公办幼儿园)工作不少于5年。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脱产学历教育。报考人违反协议约定的,须按规定退还已经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服务年限未满的,按不足的服务年限(包括离开当年)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报考人违约情况记入本人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由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人社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组织实施。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只能报考生源所属地提供的岗位,不能报考其他岗位。报名人需如实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面试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形式为演课,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三)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分别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7版)执行,考察对象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五)公示、聘用审批
考察结束后,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教育局组织公示。公示结束后3日内,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组织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社局审批,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本简章未尽事宜,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执行。本简章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84389650(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84389620(市委教育纪工委)
宿迁市教育局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宿迁市湖滨新区管理委员会
宿迁市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