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紫金县政府需聘请同一个律师事务所内3名律师为法律顾问。
一、基本资格条件
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经营场所在河源市,有10人以上执业律师。
律师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从事律师工作五年以上。
2.熟悉政府行政工作,具有行政诉讼工作经验,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政府行政事项。
3.年龄在3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4、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处分。
二、法律顾问工作的具体内容
1.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和审查工作。
2.为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3.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
4.审查以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5.参与处理涉及法律事务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6.受托办理政府其他涉法事务。
三、服务方式
1.县政府领导及法制局约请。
2.以通知要求为县政府提供咨询或书面服务。
3.参加县政府召集的会议研究涉法事项并提供法律意见。
四、法律顾问费用及聘期
法律顾问费用最高限额10万元/年。聘期为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1年。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如有意者,请于2017年2月21日前,以同一律师所3名律师组成顾问团队参加报名,将3名律师的《县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见附件)规定相应资料和证明文件复印件邮寄或送至紫金县人民政府法制局(紫金县城秋江东路38号,邮编517400)。报名联系人:叶必锋,联系电话:7838136。
(二)评审
县政府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顾问团队(3人)人员的执业期限、在政府行政专业领域的执业经验、法律服务方案以及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等因素,确定顾问人员名单。
(三)公示
县政府将通过政府门户网,将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聘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合同,聘任为县政府法律顾问。
紫金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