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资格及材料: 以《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2号)等文件为依据。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考生报名需提交的材料见附件1。
(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2月22日24时。请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nmec.org.cn)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三)现场确认:确认时间2017年2月24日至2月27日。考生在网上报名结束后,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和报名资料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料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网上报名无效。现场报名材料确认合格后,考生须在现场重新打印的带有报名编码的申请表上确认无误后签名,签名后再有错误的,考生本人负责,不再予以修改。持过期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不能报考,特殊情况必须持标准的户籍证明(正规打印、带照片、盖压缝章)和临时身份证。发现用假身份证报名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
济宁高新区所属医疗机构报名材料报济宁高新社会事业发展局计卫处(海川路9号高新区产学研基地A2楼213)进行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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