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需要,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服务年限
招聘人数32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招聘后需在武江法院服务满三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和审判纪律,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
2.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韶关市户籍(含七县三区)人口(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5.全日制大专法律专业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6.年满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从2017年2月27日上午9:00时至3月1日下午17:00时止。
2.报名地点: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武江区沙洲一路6号)。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亲自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双面打印,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另交备用照片3张(背面签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4.报名须提交材料:
(1)报名表原件;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3)其它证件原件、复印件(学位证、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
(二)考试安排
1.打字测试。打字测试为电脑中文听打录入,考察打字速度和正确率。测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详情请关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网址:www.sgwjfy.gov.cn)。
2.面试。根据打字测试成绩,按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详情请关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网址:www.sgwjfy.gov.cn)。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打字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如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有无不得招录为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主要审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提出,投诉电话:0751-8550225。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福利待遇
薪酬标准按韶关市武江区同级公务员70%保障(含五险一金),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出差补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今后根据年度考核、工作年限等情况,按照规定晋升级别档次。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咨询电话:0751-8550219,8550220。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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