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计局(卫生局、社会事业管理部,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2017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即将开始,为做好我市医师资格报名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提交材料
(一)研究生学历(已毕业)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满一年;
(2) 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带教老师执业类别须与考生报考类别相一致);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学历满一年;
(2) 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 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带教老师执业类别须与考生报考类别相一致);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本科毕业生报名,如果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2017年无需提交专科毕业证,中国足彩网:起需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审核。
(三)大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学历满两年;
(2)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3) 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并考核合格(须2015年12月31日前注册)。
2、提交材料
(1) 《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 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带教老师执业类别须与考生报考类别相一致);
(5)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医师定期考核须合格)原件及复印件;
(7) 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合格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中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 具有医学专业中专学历满五年;
(2)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3) 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并考核合格(须2012年12月31日前注册)。
2、提交材料
(1) 《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 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带教老师执业类别须与考生报考类别相一致);
(5)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医师定期考核须合格)原件及复印件;
(7) 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合格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
1、报名条件
(1) 具有医学专业大专或中专学历满一年;
(2) 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 《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 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带教老师执业类别须与考生报考类别相一致);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卫生保健、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需提交乡医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1、报名条件
(1) 具有医学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满一年;
(2) 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试用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 《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 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带教老师执业类别须与考生报考类别相一致);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卫生保健、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需提交乡医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报考师承和确有专长助理医师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师承和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6年8月26日前取得);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月4日—2月22日;
2、现场确认时间: 2月24日—3月6日(周末休息);
3、现场确认地点:各县市区卫计局(卫生局),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部、运河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医学会(市直医疗机构确认地点);
4、实践技能考试时间:6月17日—23日,具体时间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5、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时间:8月26日—27日,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三、网上缴费
2017年将分别开展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网上缴费工作,全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预计缴费时间为4月中上旬),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收费按照临床执业助理医师收费标准执行。具体事宜请随时关注德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逾期未缴纳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四、注意事项
1、各县市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通知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及考生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2、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从2017年起将不再受理考生报名信息修改,各位考生请认真核对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无法更改。
3、报名条件依据《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规定执行。报名2017年短线医学加试的考生须提供《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
4、报名所提供的复印件均用A4纸,身份证复印件须双面复印,其他证件(军官证、护照、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等)须将照片页与内容页同时复印。
5、毕业证丢失的,须提供由原学校补办教育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其他证明无效。
6、提供虚假《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考核合格证明》或毕业证的考生,资格审核部门将扣留假证明和假毕业证,核实后进行全市通报,并按规定取消两年报考资格。对开据虚假证明的医疗机构通报其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7、2017年公共卫生类别和军事医学的报名考点有所变化,统一改为按属地化原则选择相应考点进行报名。
8、任何医疗机构均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级疾控中心无需提供。注意是“副本”(正本无效),加盖单位“公章”(科室章无效)。非现役军人在部队医院试用或执业的,须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服务许可证。
9、以上材料中《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和《连续工作证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打印,如涉及多个单位,须多个单位同时开据证明,每个单位一份。
五、其他
报名网址: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
德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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