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相关要求
1. 具有昆山户籍;
2. 年龄为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2月28日至1992年3月1日期间出生);
3.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4. 专业:法律类、财务财会类、中文文秘类、计算机类、工商管理类、医学类,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二、报名办法和程序
1.报名方法:本人现场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本人身份证。
2.应聘材料要求:《2017年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学历证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以上证件、证明均需交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并且报名当天提供,过期无效。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职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
3.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17年2月28日至3月1日(09:30-16:30)。
报名地点: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进中路305号)底楼大厅。
咨询电话:57350071。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请将相关证书复印件交予报名处。
三、笔试与面试
1.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低于4:1的,直接进行面试。
2.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高于4:1的,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方式进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乘以40%、与面试成绩的60%相加,得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四、体检与政审
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根据招考职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录用和待遇
1.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公示后由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录用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2.待遇: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57339934。
本简章由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