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清新区人才智力市场决定公开招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员29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员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非事业编制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其福利待遇见《清远市清新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本地退伍军人报考者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技工学校或职业高级中学)、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各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清远市清新区人才智力市场公开招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员岗位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部门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3月13日--15日,每天上午8:45—11:50;下午14:45—17:15。
(二)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填写《清远市清新区人才智力市场公开招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员报名表》(附件2,请先行在网上下载双面打印),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3张(同版)及如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持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户口簿、退伍证等。其中的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人员指国有单位的正式员工)。
以上各项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版)》(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者,其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通过报名后即时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清新区人才智力市场(以下简称区人才市场,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10号一楼服务大厅A区)。
电话:0763—5810078。
三、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笔试
1.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命题及评卷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2.时间:2017年3月25日上午9:30—11:30。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清新区人社局)网(http://qxrs.gdqx.gov.cn/)上公布,并在清新区人社局张榜。
3.地点:清新区何黄玉湘中学(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67号)。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每一岗位面试人选由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3.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本地退伍军人报考者可放宽至笔试合格线45分、面试成绩合格线50分)。
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仍然相同的,则按是否符合“优先”条件确定名次。
四、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区人才市场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处理。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区人才市场安排(2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
考核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
如出现报考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新区人社局网上进行公示,并在清新区人社局张榜,公示时间5天。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七、其他
(一)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安排等将及时在网上公布,区人才市场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查阅或与区人才市场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三)调剂。
若某岗位出现缺额,可以在面试成绩合格但未聘用的报考人员中调剂聘用。
1.面试时填写《调剂申请》者才能参与调剂。
2.调剂只在除“本镇户籍”外,其他招聘条件相同的岗位间进行。
3.调剂时,综合成绩名次排前的报考人员优先选择岗位。
(四)“优先”条件为具有如下之一者。
土地管理专业技术资格、土地测绘专业技术资格、矿产管理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2年以上的清远市户籍人员或在清远市居住五年以上的外来常住人口(“居住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
申请“优先”者,须于报名时提出申请、提交以上符合“优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2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区的公开招聘。
清远市清新区人才智力市场
2017年2月27日
附件:
1.清远市清新区人才智力市场公开招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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