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滨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部分滨州市技师学院教师,现结合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
滨州市技师学院计划招聘教师20人。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12年滨州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表现好,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年龄在3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4、报考机械类、材料类和电气信息类专业的,户籍不限,报考其它专业的,须为滨州市户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需带证件
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就业推荐书),报考有高级工、技师和会计从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供高级工、技师和会计从业资格等相关证件,各种证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报到证、高级工证、技师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就业推荐书原件,报名审核后现场退还报名者);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名承诺(报名登记表从博兴人才网下载),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考务费每人80元;进入面试人员,面试费每人7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特困大学生,持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减免手续。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9日--5月3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服务大厅(新城二路东、博城一路南)。
3、咨询电话:0543-2386152 0543-2399023 登录博兴人才网。
4、准考证的领取:6月3日凭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服务大厅(新城二路东、博城一路南)领取。
5、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考试
机械类、材料类和电气信息类考试分为笔试和实践操作,总成绩比例为笔试占40%,实践操作占60%。其它专业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比例为笔试占50%,面试占50%。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一)笔试
笔试时间:6月5日,上午 9:00—11:00。
机械类、材料类、电气信息类,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专业,食品质量与安全、烹饪与营养教育、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轻化工程、化学教育专业考理科综合试卷。
工商管理专业,会计学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社会学、广告学专业,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专业,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运动训练、表演专业考文科综合试卷。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考英语试卷。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我省招募的在滨州服务的博兴生源“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服务期满二年(含2010年招募)考核合格的三年内报考我县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2010年“三支一扶”的大学生服务期满需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县(区)人保局的考核材料及服务单位的介绍信(上述证明材料有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2008、2009年 “三支一扶”毕业生出具《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需出具组织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时,同时提供材料的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县监察局、人保局审核确认,在博兴人才网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二)面试
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面试(讲课)。机械类、材料类和电气信息类进行实践操作。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讲课使用高中二年级教材,运动训练、表演专业讲课使用现行初中二年级教材,备课60分钟,讲课15分钟。运动训练、表演专业除讲课外,还进行技能测试,讲课和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其它专业进行结构化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排名后,在博兴人才网以及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服务大厅前张贴公示,以接受群众监督。
六、政审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进入政审体检范围人选,并组织政审、体检。政审主要是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政审、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
经政审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服务大厅(新城二路东、博城一路南)、博兴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 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滨州市技师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保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保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人事代理制度。
监督电话:博兴县监察局0543--2395067
中 共 博 兴 县 委 组 织 部
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 州 市 技 师 学 院
二 O 一 二 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