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方式为:试讲、面试。
1、试讲:试讲办法由学校制定。试讲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试讲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试讲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范围,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技术技能。面试办法由学校制定。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将在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考生。
3、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计算:总成绩=试讲成绩*50% +面试成绩*50%。
4、试讲之前,参加试讲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由组织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原件等。
5、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原则上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