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政府辅员的职责和义务;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取得学士或以上学位;
(四)身体健康;
(五)26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
(六)工作经历不限。
(七)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标准详见《共青团佛山市南海区委员会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日~3月8日工作时间(周六、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B座团区委3楼办公室。
联系人:张丽霞
联系电话:86338505
3.报名所需材料:《佛山市南海区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一)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内容为共青团实务工作,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我委依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每个职位的笔试对象(即取每个职位的前3名进入笔试)。
(二)笔试: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共青团工作、党政理论等相关知识。
(三)总成绩及体检人选:总成绩由面试、笔试的成绩按5:5比例合成,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团区委官方网站(http://www.youth.gov.cn/)、南海人才信息网(http://www.nhrc.com.cn/)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团区委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其他
(一)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二)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监督投诉电话:86320919(南海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科)
共青团佛山市南海区委员会
2017年2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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