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应聘学科须和所学专业一致。报名者需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板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此外,应聘人员还可携带在目前学校就读期间获得的主要表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 报名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
4.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通州人才网(http://www.tzrcw.gov.cn)和通州区教育门户网站(www.tzjy.gov.cn)公告。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应聘人员,由通州区教育局通知有关考生。
5.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7.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