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学院事业发展的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岗位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1. 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志于从事高等学校教学、辅导员及其他专业技术类工作。
2. 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且获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含应届毕业生),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需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博士研究生请直接与招聘方联系。
3.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品貌端正,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和合作,办事公正,诚实守信。
4. 教师岗位应聘者应具备较强的教学、组织管理能力,文字表述、口头表述能力。辅导员应聘者必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任职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8月31日),具备一定的文体特长。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应聘者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5. 报考专任教师岗位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确定是否兼报另一岗位。
6. 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成绩优秀、综合素质优良,有高水平科研、开发成果的应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 持有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者报考辅导员岗位优先考虑。持有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报考体育(术科)公共课教师岗位优先考虑。
三、人员性质及相关待遇
1. 聘用人员性质为人事代理。
2. 根据学院有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1. 应聘者应填写《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并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发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研究生期间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各类获奖证书及其它证书、证明(学生党员、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等)的扫描件(JPG格式),附件容量不超过6M。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应聘岗位编号+姓名+毕业学校名称”。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请不要和自荐材料一起打包,只允许有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和自荐材料压缩包(以“应聘岗位编号+姓名+毕业学校名称”命名)2个附件。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表格、发送邮件,不按要求和重复发送邮件者不予初审。
2.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3月31日(周五)17时。学院将对报考人员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于2017年4月3日前以邮件或短信通知参加笔试时间、地点。对材料初步审核未通过者,恕不一一告知。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果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网上公告。
4. 面试前进行材料终审,需要提交全部材料的原件。
5.整个招聘程序包括:笔试、面试、心理测试、说课、体检、公示和签订协议等。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人力资源办公室
联系地址:(225009)扬州市江阳中路131号江阳路南校区办公楼221室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514-87990643
丁老师 联系电话:0514-87994009
邮 箱:glxy@yzu.edu.cn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