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广东省教育厅及潮州市教育局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区今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潮安区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须认真阅读以下须知:
一、网上申报的方式
网上申报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第二阶段仅受理2017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具体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申请人于2017年3月21日至3月29日,登录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分“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和“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两个入口。
1.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2.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注册并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信息,中国教师资格网每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
第二阶段
2017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于2017年6月20日至6月3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并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信息,中国教师资格网每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认定机构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网上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申请人选择“相应的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请申请人牢记自己注册的信息和密码,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如确实需要重新设置登录密码的,须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认定机构确认时间到现场办理。
6、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和装订)”,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7、“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可登录(潮州教育信息网右边的“教师资格证专栏”内下载)填写并交相关部门盖章(潮安在职在编教师在单位盖章并提供在职在编证明,其他人员在户籍所在镇政府或派出所填写盖章);
8、潮州教育信息网(http://www.gdczedu.net/Index.html)“教师资格证专栏”内可下载相关电子表格(体检表2013年修订)并如实填写、A4纸双面打印和贴上相片(1、与申请表贴的相片同底。2、体检表先填个人信息但不要体检,等报名确认后由市、县、区统一安排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
三、网报现场确认
1.第一阶段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3月30日至4月7日(开放时间:工作日8:50-16: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2.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7月1日至7月7日(开放时间:工作日8:50-17: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3.现场确认地点:
潮安区教育局人事股;地址:潮安大道潮安区政府西侧教育局二楼;联系电话:0768-5811582;
4.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请自备牛皮档案袋一个):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4纸双面打印后装订成2份,贴上相片);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体检表1份A4纸双面打印贴上相片(申请人先不要体检,由市、区统一安排体检);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潮安在职在编教师在单位盖章并提供在职在编证明,其他人员在户籍所在镇政府或派出所填写盖章);
(7)师范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人员提供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
(8)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9)提交照片:上交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相片一寸1张,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需提交申请人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电子照片须与教师资格申请表及体检表和上交的照片同一底板。
(10)除在编在职教师外,其他申请人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韩山师范学院成人学院有代办理学历鉴定)。
(11)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要求的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如不按要求不受理确认。
申请人按照网上申报中提供的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将准备好的材料送交到现场确认点。确认点工作人员将审核网上申报的信息与提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一致性,并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问题,申请人需补全或提供正确的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再次进行现场确认。
其他信息请详细阅读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7〕5号)及《潮州市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潮教通〔2017〕49号)。
四、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潮州市潮安区2017年春季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潮州市2017年春季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初定于2017年4月16日。测试地点:潮州市实验学校(潮州大道福安路奎元广场南侧),具体测试事宜另行通知。(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知及选用教材请申请人员4月上旬注意浏览潮州市教育信息网“教师资格证”专栏内)。
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