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 结合工作需要,决定徐州文化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法教学人员1名、徐州博物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陶瓷艺术设计及其文物修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文化艺术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31日后出生),户籍不限。
(五)独立创作的作品在省级以上的比赛中获奖。
(六)专业要求:书法教学人员专业为美术、美术学,中国书画创作与研究方向;陶瓷艺术设计及其文物修复人员专业为设计学、设计艺术学,陶瓷艺术设计方向。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xz.hrss.gov.cn)
徐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wgx.xz.gov.cn)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时间:2017年3月16日-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3.地点:徐州文化馆三楼会议室(徐州市立达路5号,市内乘1、13、37、57、65、76路等公交车到市二院站下),联系电话:0516—82635901。
(三)报名提交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限本专业)等业绩成果材料,未就业毕业生应提供报到证和就业推荐表,已就业人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最迟在体检前提供),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2)独立创作、能够反映本人创作水平的书法或陶瓷作品照片(10寸以上)5张,在背面注明作品名称、尺寸、创作年代;
(3)《徐州市文广新局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上述材料复印件及照片概不退还,报名时收取费用100元。
三、资格审核
市文广新局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取消。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聘资格。资格审核结果于报名结束后
7个工作日内在原公告发布的网站公布。
四、领取准考证、提交作品原件
参加考试人员按照网站公布的通知要求,于2017年3月24日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同时提交本人独立创作、能够反映其创作水平的书法、陶瓷作品原件5 个(与报名时提交的作品照片相一致)。应聘人员逾期未提交作品的,以放弃考试处理。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时间为2017年3月26日,由评委会对应聘人员所必须具备的专业技能、理论知识和业绩成果进行测评,分为作品展评、现场创作、面试答辩三部分,均按百分制分别打分,再按照所占比例以百分制计算考试考核总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一)作品展评:对应聘人员提交的5幅创作作品考核评分,占40%;
(二)现场创作: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创作一幅书法或陶瓷设计作品(编号不题名),占40%;
(三)面试答辩:占20%;
考试考核各项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2个工作日内完成汇总,并在原公告发布的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考核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并在原公告发布的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查纠。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从考试考核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原公告发布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考生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聘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招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因考生不符报名条件而审核通过或有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除取消相关考生考聘资格外,追究相关责任。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招聘工作中市纪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查纠。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均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徐州文化馆咨询电话:0516-82635901
徐州博物馆咨询电话:0516-83804409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人事处咨询电话:0516-80801962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监督电话:0516-8368202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83732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