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开选调新化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的通知》(新纪发〔2016〕30号)精神的有关规定,经笔试、面试、考察,确定肖谷林、何源、伍伟仁等3名同志为委局机关拟选调对象,予以公示,征求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应署举报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禁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7年3月3日起至3月9日止。
4、公示联系电话:新化县纪委组织部3238685。
中共新化县纪委
新化县监察局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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