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亮化建设不断提升,我所管护范围及工作量大幅增加,为保证日常管护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亮化维护人员7名,驾驶员3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统一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名额
亮化维护人员7名,驾驶员3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的公民(同等条件下党员、退伍军人优先、持电工作业证优先、高压电工操作证可放宽至45岁);
2、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被处罚记载行为;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女不限(不色盲,矫正视力0.8以上)。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亮化维护人员:路灯照明、景观亮化基础理论;驾驶员:驾驶员交规理论、业务技能实际操作)、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工资福利待遇
享受射阳县城市路灯管护所现有编外用工同等工资福利待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六、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由射阳县城市路灯管护所办公室负责实施。局纪检监察室、所督查科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515-82206789、0515-82369911。
2、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开性、严肃性,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若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七、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0日至3月14日;
2、报名地点:射阳县城市路灯管护所办公室(射阳县合德镇康平路1号);
3、报名电话:0515-82323555;
4、报名所需材料:凡符合招聘条件者持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证明(由报名者所在辖区计生办、派出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近期本人同底免冠1寸红底彩照4张。
八、聘用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岗位者,与射阳县城市路灯管护所签订相关聘用合同;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者不予聘用。
射阳县城市路灯管护所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