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交通事故处理一体化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公安辅警8名,男女不限。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保守警务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良好沟通能力,工作认真负责。
(三)具有启东市户籍,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中,男性年龄在20-45周岁,持E型(二轮摩托车)机动车驾驶证;女性年龄在20-40周岁,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技能。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持C = 1 \* Arabic \* MERGEFORMAT 1及以上准驾车型者优先录用。
(四)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肤表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口吃、斜视、色盲等。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严重刑事犯罪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初审、面试、体检、政审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7日-2017年3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启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楼综合室(启东市汇龙镇紫薇西路1221号)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等个人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到现场报名。
4.咨询电话:0513-83313448。
(二)招聘流程
1.考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总分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
2.体检。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人数。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3.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三、考试时间、地点及体检
另行通知。
四、入职录用流程
在岗试用(为期2个月)―综合评估―合格人员—正式录用—签订合同。
五、人员性质及工作待遇
录用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工,工资待遇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享受“五险一金”。
六、其他说明
被聘用者如需辞职的,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若违反市交通事故处理一体化服务中心有关规定,市交通事故处理一体化服务中心可以按照规定对其进行处罚直至辞退。
本简章由启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解释。
启东市交通事故处理一体化服务中心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