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17年3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内容
1.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和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70%)。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说课学科与笔试学科一致,其中报考幼儿园学前教育岗位者的面试包括弹琴(招考单位提供电子琴)、唱歌、跳舞、绘画(简笔画,画笔考生自备)等专业素质内容,占面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考试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核成绩于考试当日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ian.gov.cn)、海安教育信息网(www.haianedu.net)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