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初审
招聘学校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二)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笔试开始前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市教育局负责通知。
资格复审内容为面试后入围笔试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包括: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2.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笔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