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全体本科生:
研究生处根据工作需要,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了公开招聘,经本人申请、认真选聘,拟定本学期勤工助学岗位招聘(研究生处)人员名单如下:罗梦圆、陈蒙、陈乐。
公示时间:2017年3月4日—3月6日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发至邮箱:yjsgzb@hube.edu.cn
研究生处
2017年3月4日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国家“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实训中心事业编制实验技术人员3人。
一、招聘岗位
工程实训中心电工实训指导岗和金工实训指导岗。
岗位职责:负责电工或金工实际操作训练教学的理论授课及实践指导,负责实训室及实训设备日常管理维护,参与工程实训中心课程建设及教学法研究。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 电工实训指导岗:电类相关专业,国内外知名高校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优秀毕业生,有工作经历者在工作期间表现优秀。
金工实训指导岗:机械大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认可的国内外正规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优秀毕业生,有工作经历者在工作期间表现优秀。
5.本科学历者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1年3月7日之后出生),硕士学历者年龄不超过29周岁(1988年3月7日之后出生),博士学历者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5年3月7日)。
三、招聘程序
1. 网上报名:应聘者于2017年3月27日之前登陆网上招聘系统报名。
报名网址:http://rs.hust.edu.cn/zpsys/index.jsp
报名注意事项:请在招聘系统中上传个人近期证件照,下载填写并上传《华中科技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照片和附件上传成功后选择应聘职位并提交简历。
2. 资格初审:学校根据招聘条件,按相关程序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
3.考核:考核包括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4. 用人单位考察: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5. 体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6. 审批与聘用: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经学校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华中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
网址为:http://rs.hust.edu.cn/zpsys/index.jsp
2. 因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排序依次递补。
3.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 对招聘工作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拨打监督电话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27-87543616。
5. 本次招聘工作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27-87542427,联系邮箱:personnel@hust.edu.cn。
华中科技大学人事处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