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方式
1.岗位1:考核方式为上机考核+面试:根据上机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若报名合格人数与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的比例低于1;3,则考核方式为面试。
上机考核主要考核会计学相关知识与技能;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
总成绩=上机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岗位2:考核方式为上机考核,主要考核计算机相关软件使用与程序开发。
考核成绩将在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二)考核安排
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考核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由学院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