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街道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大队队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街聘综合执法大队队员5名。
三、招聘条件
应聘综合执法大队队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愿意节假日工作、倒班工作;
7.复退军人、有驾照者优先。
四、福利待遇
用工性质为街道合同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薪酬待遇基本参照街道综合执法大队队员工资标准发放,其他管理办法按照珠吉街道办事处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1.报名:自发布招聘公告起,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者请填写《珠吉街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大队队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将报名表以及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退役证(退伍军人需提供)等相关材料的扫描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格式发至电子邮箱(1271945939@qq.com)。
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认真对照报名条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3月10日16:00时。经珠吉街道办事处初审合格,可参加笔试的人员将于3月中旬电话通知。
2.笔试。经初步审查符合聘用条件者,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不得列为面试对象。
笔试时间和具体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3.面试:通过笔试后,按一定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应聘者笔试、面试成绩按3:7的比例折算为综合成绩。
4.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或省、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是否适应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则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事项经查实不能聘用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投诉事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7.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注意事项
1.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军官证、驾驶证、临时身份证)。面试当天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退役证(退伍军人需提供)等相关材料。所有证件、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的有关证件原件经审核后现场退还,复印件仅用于备案存查。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2.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
联系人:许小姐、高小姐,联系电话:020-32351890
珠吉街道办事处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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