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福建招考公务员加试专业科目的,考试总成绩如何合成?
答:加试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其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分别为:
公安系统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15%+面试成绩×50 %;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职位的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口试×25%+面试成绩×25 %;
其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