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测试分试讲(含说课)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分别为100分。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必须分别达到合格线(60分)。
2、报考人员按本人所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层次、学科自行准备一节课(45分钟)的内容,写出一个完整、规范的教案;教案一式五份,于测试考核前交测试专家组。(规格要求:教案的大标题用小2号宋体字且加粗,姓名用5号仿宋字,小标题用小3号宋体字且加粗,正文使用4号宋体字,统一用A4纸打印,每页20行,每行30个字。)
3、考核时,报考人员先按专家组指定的其中一个教学片段(所交教案的内容)进行试讲;再就整节课的内容,简述自己的教学设计思路及理论依据,即说说“怎样教?”和“为什么这样教?”,并回答专家的提问。
4、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参加测试,并须在安排的测试时间30分钟前到场报到检录,迟到不候。
5、评分标准:
项 目 | 项 目 要 求 | 满分值 | |
试 讲 | 教学设计 | 教学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条理清楚,能抓住要点,体现新课标的要求。 | 30 |
教学方法 | 善于组织课堂教学,熟悉教学内容,讲授正确,适当运用教学手段,正确把握课型特点。 | 20 | |
教学技能 | 普通话准确,表达流畅,板书规范合理,教学组织严密。 | 30 | |
教学效果 | 实现教学目标,教学效果好。 | 20 | |
面 试 | 通过交谈、提问等方式,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 50 | |
通过交谈、提问等方式,重点考察申请人运用现代教育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 50 |
顺德区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小组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