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人社专〔2017〕39号
宁德技师学院、宁德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根据福建省人事厅、省职改领导小组《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工作的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闽职改字〔1993〕18号),批准确认李玲等3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17年3月6日。请将《大中专毕业生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存入个人档案。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6日
附件:
大中专毕业生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3人)
一、助理讲师
宁德技师学院:李玲(应用电子技术教育)、苏晶晶(舞蹈学)
二、助理工程师
宁德市大地测绘有限公司:石俊(测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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