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街道基层工作人员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六个环节进行。
二、招聘人数
城管辅助人员10名。
三、招聘条件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它纪律处分;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踏实,身体健康。(具体岗位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3月10日~17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周六、周日休息)。
2、报名地点:龙虎塘街道社会事业保障中心人社科(龙栖路1号,街道办事处2楼209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携带好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相关工作经验需提供证明(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或劳动合同等。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报考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5、报名结束后由街道纪工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是否符合公开招聘条件。
(二)笔试
1、开考比例1:3,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在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招聘计划。
2、对审查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统一组织笔试。笔试为理论考试,理论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按规定完成考试内容(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按照结构化面试要求组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期间内,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
笔试与面试按比例折算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街道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街道组织对其进行考察(政审)。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政审)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报请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结果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管理方法及待遇
1、人员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存在合同(协议)关系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六、监督与咨询
招聘咨询电话:85485300
纪工委监督电话:85486915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