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应聘专科及以上岗位(详见附件一)的,专业笔试委托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组织。
笔试时间为 2017年4月16 日(星期天)下午14:00-16: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有关部门按规定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一般为卷面成绩的60%。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准考证号在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
应聘硕士及以上岗位(详见附件二)的专业笔试时间由招聘单位确定后通知考生,并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考生,可按照岗位信息表中规定的方式采用简化程序、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招聘单位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按照批准后的考核方案,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各招聘单位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应聘网上报名岗位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招聘单位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相关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方式以及总成绩的计算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面试、专业技能考核、操作的合格分数线为该项考试(考核)总成绩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