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法院系统2016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的规定,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职业技能测试、体检和考察,现将咸宁市2016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件、传真等方式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举报要有事实依据和证据材料,提倡实名举报,以方便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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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3月13日
附件:拟录用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