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中医院是一所集中医药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院。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拟选聘护理学专业本科10名、大专30名,人员性质为编外合同制人员。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17年3月27日至3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地点:盐城市中医院人事科(盐城市人民北路53号盐城市中医院门诊楼八楼)。
方式:现场报名。必须在3月31日17:00前完成现场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报考者需携带如下材料:①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②身份证及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③外省院校提供学籍证明;④外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⑤在校期间奖学金及表彰奖励证书。
上述报名材料①、③、④、⑤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由人事科会同监察室进行资格审核并收取相关材料。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笔试、实践操作考核、面试等组成。按照笔试、实践操作考核综合成绩1:2的比例(不足1:2比例则取全部),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风度、专业技能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应聘者笔试及实践操作考核成绩之和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如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则按综合得分排名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
招聘结果在院务公示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与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协议。2017届毕业生在正式毕业后,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就业报到证办理相关进院手续。聘用人员如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一年内未能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毕业生的录用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的处理。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报考人员有《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盐人社〔2010〕252号)第六项第20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院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 0515-88166977(医院监察室);
咨询电话: 0515-88166308(医院人事科)。
附:盐城市中医院2017年度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