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邳州市招商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商人员60名。招聘人员性质为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经济学类20名、法律类5名、不限专业20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外语类专业15名:英语3名(四级及以上)、日语3名、德语3名、韩语3名、西班牙语3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7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3.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洁奉公,作风正派,热爱招商引资工作,能适应长期外出招商。
4.熟悉市场经济知识及有一定招商专业技能的懂产业、懂政策、懂法律、懂外语、善沟通人员。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6.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处分尚未解除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2017年3 月22 日—3月23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由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若确需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报名人所需报名资料;
(2)报名地点。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
3.报名携带资料
(1)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
(3)《招商人员报名登记表》。
4.报名费50元。
四、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考察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
考察结束后,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在此期间,经举报并查实属弄虚作假、违反有关政策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1、公示无异后,被聘用人员由邳州市劳动保障代理所劳务派遣到市招商服务中心工作,试用期1个月。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其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核定,并办理企业保险。
工作期间,享受邳州市招商人员外出补助。
2、对有招商实绩的人员按照邳州市招商引资有关政策给予奖励。
3、实行一年一考核一聘用。凡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应本岗位工作要求的不再予以续聘,个人自主择业。
4、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的,由个人负责自行处理。
七、工作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全程接受各界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严肃处理。
面试成绩、体检人员、拟聘人员均在江苏省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pzhrss.gov.cn/)及邳州市招商服务中心(http://www.pz.gov.cn/pzsw/)进行公示。
咨询电话:0516-86288837 监督电话:0516—86629196
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