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7〕5号)精神和惠州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惠市教继〔2017〕5号)要求,为做好我区今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第一阶段
1.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含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含2017年全日制应届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在校生仅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第二阶段
仅受理2017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在校生仅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具有仲恺高新区户籍(或人事档案已挂靠在仲恺高新区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可以按照规定在我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到惠州市教育局申请认定。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仲恺高新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区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水平
(1)按照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标准的通知》(粤教继〔2004〕25号)要求,社会人员要求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在编在职教师要求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2)普通话测试工作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根据省语委办的要求,凡外省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必须提供与普通话等级证书领证年份吻合的户籍、学籍、工作证明,且其普通话测试成绩能从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到,否则需在户口(或工作、学习)所在地重新报名参加测试。
3.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的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须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三、报名流程
(一)网报时间
1.第一阶段
申请人于3月21日至3月29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国教师资格网每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其中: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2.第二阶段
申请人于6月20日至6月3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国教师资格网每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注意:申请人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网报时请选择“惠城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确认点”请选择“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由市教育局负责认定,请登录惠州市教育局网了解相关信息。
(二)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三)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四)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
(五)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以致无法登录的责任自负。
(六)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并交相关部门盖章。
(七)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现场确认
(一)在仲恺高新区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现场确认报名缴费时间:第一阶段2017年3月30日,上午8:40-11:40,下午2:40-5:40;第二阶段2017年7月5日,上午8:40-11:40,下午2:40-5:40。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报名及缴费手续的,作放弃处理。
(二)现场确认地点:仲恺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仲恺和畅五路西8号投控大厦,具体确认场所依据当天现场指示)联系电话:3270503。
(三)现场确认流程:证件初审→证件复审→上交资料及签订相关承诺书→缴费。
(四)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必须是申请人网报成功后直接在网报页面打印出来的申请表,需双面打印,自行下载空白申请表打印或手写的申请表无效);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见附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一式一份;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5.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注意:普通话测试工作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根据省语委办的要求,凡外省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必须提供与普通话等级证书领证年份吻合的户籍、学籍、工作证明,且其普通话测试成绩能从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到,否则需在户口(或工作、学习)所在地重新报名参加测试。
7.近期蓝底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2张(与贴在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且与上传的照片一致);用作办理教师资格证使用。
8.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交)。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不用提供以上报告或证明,但需出具编制使用通知卡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如无编制使用通知卡,可在学校所属的教育局人事部门开具在编在职证明,并加盖当地教育局人事部门的公章。学校开具的在编在职证明无效。)注意:认证毕业证书即可,无需认证学位证书。
9.①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供含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及成绩合格(缺一不可)的学业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②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广东省自学考试教育学(二)(课程代码00442)或教育学B(课程代码08050)和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课程合格证书人员提供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③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10.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一式一份。(无需自行体检。自行体检的报告无效。)
11.2017年春季仲恺高新区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上报材料目录表(贴在个人申报材料档案袋上面)(见附件)。
13.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有关规定,测试者应缴纳教师资格考试费240元。按区管委会财政规定,采用有“银联”标志的借记卡到指定银行刷卡缴费。现场确认报名处不收取现金。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蓝底免冠半身正面照片,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上报的纸质申请表上照片一致。到现场确认前,请申请人严格按照上报材料目录表(见附件)的顺序排列好相应表格(请自行下载打印相关表格)和复印件(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并用夹子夹好届时交给工作人员审核。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将对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自学考试“两学”合格证书、普通话等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核查,发现故意造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我国《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处理: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网上公布测试时间:4月上旬(具体时间以现场确认当天领取的回执单上显示的为准)测试时间:4月中旬(具体时间以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网上公告为准)测试地点:待定(以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网上公告为准)2017年春季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广东省自学考试教育学(二)(课程代码00442)或教育学B(课程代码08050)和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
六、体检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由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统一安排。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自付),自行到其他医院体检无效。体检的时间和地点以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网上公告为准。
七、审批发证
申请人现场确认通过,需要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测试合格,且体检合格后,认定机构进行审批发证。大约发证时间:第一阶段2017年第三个季度;第二阶段2017年第四季度(具体时间以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网上公告为准)。
惠州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
附件: